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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30日 11:03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关于实施200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9]12号)计划安排,为培养大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探索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1、参加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

  二、立项条件
  1、立项课题重点为学生自主设计的创新项目。
  2、学生可与企业单位合作,参与企业产品开发等科研项目。
  3、学生应围绕一个课题组成科研小组,人数1—5人为佳,鼓励跨专业组合;
  4、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项目,学生不允许同时兼任两个项目。
  5、项目有一定前沿性及创新性,并具有实际应用性。

  三、组织实施:
  1、指导教师为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2、学生针对课题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课题组管理工作。
  3、为了弥补学科知识单一的缺陷,发挥集体智慧,鼓励指导老师成立指导小组,各指导小组以2-3位指导教师最佳。
  4、实验中心负责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协调、监控以及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制定等工作。
  5、立项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一学年以内。

  四、申报程序  
  实验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各二级学院结合《九江学院“实施质量工程、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部门计划安排》,经教研室推荐、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电话:8311045)。

  五、立项数量 
  理工医农类助项目:60个
  人文经管类助项目:60个

  六、申报日期  
  2009年11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九江学院2009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九江学院2009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详见附件1)文字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

  七、项目评审
  12月中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2009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实验项目立项后,学校将给予相应研究经费。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创新性实验的选题和实验室保障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创新性实验工作的学院则需要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努力为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提供和创造条件,为促进我校自主创新试验教学水平的提高而努力。


  附件1:大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09年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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