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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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度学生医保二次补助的通知

作者:校医院医保办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11:30浏览次数:

全校广大同学: 

  接庐山区医保局的通知,为提高参保学生的受益水平,保障参保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本年度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对我校部分参保学生实行第二次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凡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在校学生,且在2014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均属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进行补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元)

         补助比例(%)

5001—8000(含5000)

20

8001—10000(含8000)

30

10001—20000(含10000)

40

20001以上

50

 

  三、领取方式:请参保学生到区医保局(庐山区政府内)领取第二次补助金,须持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号(代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时间: 2015年1月5日开始。

  五、领取地点:庐山区医保局在十里大道1538号,南山公园旁轻机对面九江银行二楼。全称:庐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协助通知)

  六、咨询电话:庐山区医保局  0792-8152929

          校医院       0792-8337195

 

 


                        校医院医保办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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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补助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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