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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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暑期庐山教职工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17:40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培养培养者计划”,充分利用我校优势资源,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决定暑期在我校庐山培训中心举办一系列教职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班    名

时间

负责部门

参加人数

1

教职工培训班(1)

7月2日~7月7日

艺术学院

50

2

教职工培训班(2)

7月7日~7月12日

科研处

50

3

教职工培训班(3)

7月12日~7月17日

政法学院、思政部

60

4

教职工培训班(4)

7月17日~7月22日

会计学院

50

国资处

10

5

教职工培训班(5)

7月22日~7月27日

土建学院

50

保卫处

15

6

教职工培训班(6)

7月27日~8月1日

信息学院

50

基建处

10

7

教职工培训班(7)

8月1日~8月6日

经管学院、电商学院

60

8

教职工培训班(8)

8月6日~8月11日

机材学院

50

纪委

20

9

教职工培训班(9)

8月11日~8月16日

文传学院

40

学生资助中心

22

10

教职工培训班(10)

8月16日~8月21日

实验中心

45

庐山文化研究中心

15

11

教职工培训班(11)

8月21日~8月26日

旅游学院

40

 

  注:上述安排表中各班的 “时间”,起日为报到日(上午9:00),止日为离开日(上午10:00)。

  二、请各班的负责部门认真做好开班准备,开班前3天提前与庐山培训中心沟通相关细节;认真做好开班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争取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培训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请庐山培训中心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请学校车队做好上山下山车辆安排。请各参与人员务必按照负责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积极支持与配合。

  三、请各班负责部门务必于6月19日前将办班方案送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稿发至zyj@jju.edu.cn

  四、其他事项

  1.参培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优先安排以前没有参加庐山培训的教职员工,须凭九江市身份证或学校工作证进山。

  2.各班费用由学校与负责单位按一定比例承担;任课教师课酬等费用由负责单位承担;各单位不得擅自在预算内提高伙食标准。    

  3.参培教职工和工作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在庐山培训中心食宿,其食宿费一律自理,按每人每天160元收取;如不占床位,按每人每天90元收取。

  4.各培训班负责单位要切实抓好学习纪律,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培训期间严禁赌博。

                                 

                          组织人事部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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