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阅读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明确通知中的推荐条件和范围。
2、已完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都应申报江西省科学技术奖。
3、鼓励已完成各类项目的团队,或有成果的团队申报江西省科学技术奖。
4、报奖成果请于3月25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下载中心”中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栏目中下载)。
5、本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请报奖人员所在单位于 3月10日前跟科研处联系,科研处将与上级部门联系申请推荐号和效验码,请各单位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6、申报过程中的疑问或困难,请与科研处陈老师联系,电话:8337993。
科研处
2016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