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庐苑各住户:
今年起,国家新成立了不动产管理局,统一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国土局不再办理土地分户证。目前已办理了房产证尚未办理土地证的住户,需由本人自行去不动产局办理。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房产证原件(贷款户提供房管局出具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契税发票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房产证后面的图纸(两张)
户口复印件(单身)
分户计算表(国资处提供)
国土局查档材料(国资处提供)
以上资料齐全,购房户自行前去办理,不动产局地址在新房产大楼(九方商场往八里湖方向直行第二个十字路口,房产大楼4楼)。
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户请尽快交材料到我处继续办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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