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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47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已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0岁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校内推荐暂不限额。全省推荐名额:45名(其中5名为师范院校的学科教学论教师)。

  资助方式:每人每学年8000元,直接在应交学费中扣除。同时享受江西省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的资助(即由省教育厅配套资助1.2万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选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以排序方式上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2.访问学者申请者须在4月17日以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szpx/(或http://www.train.whu.edu.cn/ )查询导师目录并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本批次不支持导师目录以外的访问学者申请。

  3.选派单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2份于4月18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电子版《一览表》、《推荐表》发到指定邮箱:470715221@qq.com

  四、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派单位要从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五、其它

    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户老师,电话:8334065

 

组织人事部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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