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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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年度赴国(境)外交换生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34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和泰国清迈大学语言学院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学校2016年将继续选派学生作为交换生赴泰国清迈大学语言学院学习,报名截止期至2016年4月25日。学生赴泰国清迈大学学习时间为一学年,时间自2016年8月起至2017年5月。

  一、学校相关要求

  1、选派的学生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2014年或2015年入学的本科生,在读期间专业成绩良好(均分75分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口语良好,具有托福或雅思考试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注:外语学院学生统一在外语学院学生科报名,办公电话:8314444,地址:学生宿舍9栋106;其它学院学生统一在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名,办公电话:8313811,地址:校行政楼401。

  2、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期间须按相关规定同期在九江学院交费注册;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相关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3、学生在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之前,须和二级学院签署《九江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学生个人自行承担境外安全、健康及购买保险等事宜并协助相关学分的兑换,如学生未能按时回国,未完成相关考试或其它教学任务,或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兑换相关课程学分,自行承担后果;       

  4、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相关联络事宜,协助交换生准备签证材料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二、国(境)外高校基本要求

  1、泰国清迈大学语言专业(英语)学费折合成人民币为7000元/学年, 其它费用如国际往返旅费、课本费、住宿费(不低于500元/月,不包括水电网等费用)、伙食费、保险费自理。

  2、根据泰国清迈大学语言学院要求,各学院派出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生人数须达15-20人方可开班。

  三、报名准备事项

  1、申请赴国(境)外交换留学的学生应先行提交《九江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经二级学院遴选后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并呈学校批准;

  2、提交《九江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见附件2);

  3、由二级学院统一出具的推荐函(签字盖章);

  4护照;

  5、近三个月内两寸白底免冠照片8张;

  6、由二级学院出具的成绩单(中英文,需加盖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公章);

  7、身份证复印件;

  8、打印学生姓名开户且有银行公章的银行存折流水单一式两份(一年期);

  9、办理学生姓名开户的最低限额1万元冻结至少三个月的存款证明;

  10、办理九江银行的出国用储蓄卡。

 

  注:1)没有护照的同学请尽快加急办理护照。

 

  四、联系人:

  施老师:校行政楼401,咨询电话:0792-8313811

  欢迎发电子邮件咨询Email: international@jju.edu.cn,所有书面材料均须同时发电子文本至Email:782568029@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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