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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离职退休职工管理处 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8:24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教职工在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会、离职退休职工管理处、艺术学院定于“七一”前夕联合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紧扣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主题,讴歌党的丰功伟绩,赞美祖国大好河山、展示广大党员精神风貌;体现广大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怀。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健康、作品情趣高雅。

    二、参加对象:全校教职工以及离退休教职工等。

   三、展览时间:拟定于6月28日至7月3日。

  四、展览地点:主校区逸夫楼二楼展厅。

  五、作品要求

    1、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等。油画、水彩、水粉尺寸为装框后横向不超过110CM(自行装框)。中国画为四尺宣以内竖幅,欢迎四尺斗方和四尺条幅(无需装裱)。

  2、书法类:分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草书、书请另附释文。软笔书法为四尺宣以内竖幅,欢迎四尺斗方和四尺条幅(无需装裱)。硬笔书法作品统一用A3纸书写。

    3、摄影类:照片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作品内容应当真实,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作品相素不小于2M。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4张。

  六、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党委宣传部将选择其中优秀的作品,参加由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联联合主办,市文学艺术院、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大美九江”庆祝建党95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大赛。

  2、征稿时间:参加九江市组织的“大美九江”庆祝建党95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的作品截止2016年5月28日。若仅参加学校庆祝建党95周年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的作品则截止2016年6月20日。

  3、征稿办法: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收集作品后,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312656、8312636,联系电话:18270676280,摄影作品送稿邮箱53703617@ qq.com,并注明庆祝建党95周年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作品字样。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离职退休职工管理处 艺术学院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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