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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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九江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型群众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1:04浏览次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对接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型群众歌咏比赛活动,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型群众歌咏比赛活动。

 

  为做好我校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请于5月19日前,将参赛人姓名、联系方式、比赛形式、演唱曲目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cb@jju.edu.cn ,电话:8311173;联系人:李晓云;

 

  2.比赛形式为大合唱、组唱、独唱或对唱;

 

  3.每个代表队均要准备2首演唱歌曲,演唱曲目围绕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赞美江西、赞美九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进行自选(可以原创);

 

  4.参赛队参加比赛的伴奏带需自己提供,DAT、CD、MD等均可。允许人声现场伴唱、特色乐器现场伴奏和伴舞,伴唱、伴舞演员和乐手的邀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二、比赛活动程序

  1.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地各单位各行业自行组织完成,市委宣传部和组委会派人指导。复赛、决赛在九江举行。

  2.复赛:分大合唱、组唱和独唱(或对唱)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取前6名进入决赛。

  3.决赛:从每个类别前6名中决出最后的获奖名次。

 

  三、比赛日程安排和地点

 

  歌咏比赛日程为:初赛在5月底各赛区完成初赛;复赛、决赛于6月8日—6月14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赛、决赛地点为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

 

  四、评分标准和评选办法

  1、记分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演唱98分(演唱技巧50分,表现力40分,形象包装8分),节目创编形式新颖独特2分。

  2、团体奖评分办法:凡有1个节目获一等奖,得3分;有1个节目获二等奖,得2分;有1个节目获三等奖,得1分。

  3、优秀组织工作奖评分办法:满分100分。其中选拔赛50分,宣传发动30分,遵守纪律10分,按组委会要求选送节目10分。

 

  五、奖项设置

  1、团体奖: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优秀组织工作奖:名额待定;

  3、单项奖:等次奖18个(大合唱、组唱、独唱或对唱三种形式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根据比赛情况确定若干个。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报名!

 

 

                          党委宣传部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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