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保障学校2010年度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现将2010年度部门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部门预算申报以2009年财务预算为基础,原则上不增加项目、不增加经费,如有特殊情况请附说明。各单位正常经费预算的编制请参照《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第十条 各单位正常经费预算的编制”。
二、部门预算申报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即综合性经费由相关二级学院、部门上报归口部门,归口部门综合平衡后再统一报财务处,具体归口部门及对应经费项目如下:
序号 |
预算项目 |
归口申报单位 |
1 |
收入类预算项目 |
财务处 |
2 |
在职离退休职工、遗属、临时工的工资、津贴、年终奖、工作餐、探亲费及各种保险等经费 |
组织人事部 |
3 |
在职、离退休职工福利经费、独生子女费 |
工会 |
4 |
公积金 |
财务处 |
5 |
预备机动经费 |
财务处 |
6 |
离退休职工各种补助及特需经费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7 |
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经费 |
学生处 |
8 |
学生奖助经费 |
学生处 |
9 |
教学教辅部门的课酬、教辅经费 |
教务处 |
10 |
学生实习见习经费 |
实验中心 |
11 |
教学教辅部门的实验室维持费 |
实验中心 |
12 |
教学教辅部门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费 |
实验中心 |
13 |
各部门办公用设备、学生营具购置费、 |
国资处 |
14 |
房屋建筑类维修经费(含大修费、小修费) |
国资处 |
15 |
基建经费、绿化费、房屋建筑类改造经费 |
基建处 |
16 |
排污费、水电费、水电维修及管理费 |
后勤集团 |
17 |
人才科研学科建设基金 |
财务处 |
18 |
学校领导基金 |
财务处 |
19 |
开学迎新经费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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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指定的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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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向财务处只申报“正常经费”预算及其非归口部门综合统筹之外的经费,其余经费预算报对应归口部门综合统筹申报。
三、以下财务预算材料请对口部门同时报财务处:
1、教务处按二级学院报在校学生人数,国际交流处报留学生人数。
2、组织人事部按单位报在职教工人数。
3、离退休职工管理处报离休、退休职工人数。
4、其他与预算收支有关的经济合同等材料。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1日
四、组织人事部报抚恤金、丧葬费和优秀党员奖励经费预算。
五、详细规定请参照《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
六、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申报预算的材料分《预算申报表》和《预算申报说明》两份(后附样稿),请按样稿的统一格式制做。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纵向排列打印,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财务处计划科雷曼林处存档备查。
七、为保证预算申报工作顺利快捷,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报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至财务处。
八、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10月31日前报送财务处。
九、财务处联系方式:
计划科 邓军、雷曼林 8310190(80190)、8313971(83971)
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doc
预算申报说明(式样).doc
预算申报表.xls
预算申报说明.doc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