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和《关于实施200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9]12号)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09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施本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二级学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育理念、专业建设、管理机制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二、建设内容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本项目重点支持二级学院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素质教育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三、申报对象与立项数量
本项目面向九江学院所属的各二级学院所有教学单位。
2009年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立项1-2个。
四、申报基本条件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部门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申报程序
拟申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项目的二级学院,于2009年10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九江学院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三份及同版本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改教研科(电话:8311017)。
六、项目评审
本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核与初评,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 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原则对有关内容的各个考核点进行定量(记分)考核,择优推荐立项。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评审原则
预先申报、重在建设、结果考核、好中选优。
八、建设经费
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建设,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附件1:九江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
附件2:九江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项目评审参考标准.doc
教务处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