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企业名单见附件5-9)。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动员更多教师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以项目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本科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模式和路径,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领先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贡献力量。
2.鼓励学校党政部门、教辅单位和研究机构等单位教师积极申报,但须按照学科专业或者研究兴趣归属到相应的二级学院;且超过两项的单位由办公室或者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好统计表统一报相关二级学院。
二、项目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为项目申报、研究开展和结题验收提供条件,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有计划完成。
2.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配合学校系统管理员(后简称管理员)完成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3.通知发布后我校项目申报统一走流程,不接收个人单独走流程。各二级学院统计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
三、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的项目申报,做好项目的实施过程档案。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人自愿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注册申报(http://cxhz.hep.com.cn),在“产学合作”中下载《xxx公司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填写申报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按照企业要求自行掌握项目申报内容的填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文档上传至平台,由管理员负责系统审核并转企业审核。
4.申报书通过企业审核后,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附件3),协议书内容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署具学校签章。
5.项目申报负责人将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PDF格式文档上传至平台,由管理员负责系统审核并转企业审核。
6.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在10月1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中缝装订,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厚德楼33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立项项目协议书(附件3)和统计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272967642@qq.com。
7.时间节点
1)10月15日前,我校完成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的申报工作(第二批),教育部组织审核后,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都学飞;联系电话:0792-8313966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项目申报书(高校)模板
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4:2022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1: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7月)的通知
附件5-2:2022年7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6-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6月)的通知
附件6-2:2022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7-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5月)的通知
附件7-2:2022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8-1:教产专【2022】3号-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4月)的通知(1)
附件8-2:2022年4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9-1:教产专2022[1]号-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附件9-2: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