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收到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 [2022]134号),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报送材料
(一)院士推荐
1. 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2. 项目资料1份(纸件和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 项目资料1份(纸件和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并填好材料确认表(格式见附件2)。同时请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上报材料均不予退回。
三、有关要求
(一)《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 等材料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二)有报奖意向的老师,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储存,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需同时报送纸件)交至厚德楼446,同时请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严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337993邮箱:109718226@qq.com
附件:
1.推荐函
2. 材料确认表
3.院士推荐意见书
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