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九江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九江市财政局九财预[2022]15号文件《九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开始2023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总体要求。
1、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优先安排人员经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归并零星分散、内容交叉的项目,突出重点。
2、对于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在保障各项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3、对于项目类经费,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项目评审论证;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的发展重心和轻重缓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申硕评估等重点项目。
4、凡是涉及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修编项目,工程和物资采购预算均需单列填报。
二、2023年九江学院财务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编制。财务处牵头编制收入预算,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运转类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1、各学院、部门在2023年支出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原则及总体要求进行编制。填列《2023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件)并直接报财务处。
2、归口管理的经费预算(包括实验室维持费、学生活动经费、实习见习经费、体育维持费、就业经费、小修费),各学院、单位提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涉及人员经费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学科研奖励等)由归口部门向人事处申报汇总。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由归口管理部门一并报财务处。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包括基建、大修改造、购置(图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软件等)等支出,具体由基建处、国资处、实验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其中:实验中心负责教学科研等仪器设备采购(主要是实验室建设项目),基建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图书馆负责图书购置,后勤管理处负责水电维修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国资处负责大修及家具采购项目,各学院、单位其它项目支出提前向国资处申报项目支出计划。
以上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充分论证,综合平衡,并按轻重缓急排序。2023年学校预算经费安排的项目,经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在《2023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中反映填列并报财务处。
三、财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各部门将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统一报至国资处,由国资处负责统计汇总,并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财政。
特别说明:
1、2022年的政府采购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实施的,均需重新申报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
2、学校报财政的最后截止时间是2022年11月15日,请相关部门、国资处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报学校会议审议。
四、报送说明。
以上需报归口管理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各学院、部门。
以上需报财务处的,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财务处汇总。联系人:高传昌、熊立波,联系电话8310190。电子邮箱67472926@qq.com。
附件:《2023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