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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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2日 11:3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近期面向全体教师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研修活动。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在职专任教师。

二、主要内容

即日起至2月28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课程资源,服务教师寒假提升综合素养的需要。

(一)学习内容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包含5门课程,分别为:

1.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师德典型引领;

4.教师关爱课堂;

5.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课程1已开放学习,课程2-5将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

(二)学习方式

教师访问“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链接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选择“高等教育”板块进行学习。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学校名称选择九江学院,完成注册并登陆学习。学习之前请认真阅读专题页面的学习指南,咨询电话:4008757650。

(三)学时及证书获得方式

完成本次专题研修可获得6学时及电子学习证书。其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可认定2学时(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且完成试题后可获得),其他每门课程可认定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且完成试题后可获得)。

获得认定学时后,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学习时长。2023年2月28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统计参加培训的人数,了解研修进展情况。2023年2月9日前,将本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见附件2)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老师邮箱(30736808@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79209345

附件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附件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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