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巩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决定开展文明校园环境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3月29日-3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1.机动车(含电动车)须规范停放在规划的停车线内。
2.车辆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
3.电动车辆不得在建筑物室内和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或私拉电线进行充电。
4.骑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或加装了雨篷、挡风板等私自改装的电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或停放在校园大门。
5.严禁车窗抛物,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6.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校园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在教工宿舍区(含匡庐苑)遛狗须牵绳。
宣传部 保卫处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