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总体要求和安排,现将2023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一)经九江学院2022年高评会评审及认定通过获得相应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已办理省外来赣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提交首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按《关于印发<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九院字〔2009〕65号)等文件执行。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拟聘职务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聘任审核表》(见附件1),对照聘任审核表内的相关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按表格规定要求粘贴相应的证件复印材料。
(二)粘贴在聘任审核表上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请按表格方框的大小缩放,要求复印件复印清楚。
四、其它事项
(一)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根据所从事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考核评议。
(二)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应二级学院(部门)办公室。
(三)评议结果需公示一周。如公示无异议,请于5月4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把《聘任审核表》(个人填写)及聘任信息汇总表(单位/部门填写,见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四)聘任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此项工作。未尽事宜请致电人事处职称科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334028
附件1 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
附件2 聘任信息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