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17号)要求,现就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新”关键领域、 基础学科及交叉学科、师范类专业,重点支持理工科专业、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通过访学,引导青年骨干教师立志做教书育人的“大先生”,瞄准学科前沿和关键领域,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进教育数字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国家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且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条件
1.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2.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重点面向师范类院校或综合大学的师范类专业,须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 政治、地理、历史、生物、物理、化学、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或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论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
(三)根据学校教职工国内外进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完成一次时间长达一学期及以上的进修后,需在校工作满两年后方可申请参加下一次进修。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全省推荐名额为24名(其中2名为学科教学论教师)。学校推荐名额为1人,候补名额1人。
2.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4月21日—5月8日):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拨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1.各单位限报1名。
2.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5月8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查找接受访学学校和导师,并与导师先进行沟通了解,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
(二)推荐遴选:各单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一式3份报送至于5月8日报送至师资科(一号行政楼北101室),注:推荐表中提及到各类成果均需附支撑材料(并与推荐表所列相对应),并由学校相关部门审定盖章,单独装订成册。《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77542973@qq.com,逾期不受理。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战略性新兴领域、五星级本科专业数量等因素确定选派计划,最终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三)录取公布:6月28日—7月5日,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四)报到注册:9月15日—10月30日(具体以各接受学校定的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2.学校将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将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792-8334065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