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科高校系列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二、申报限定
1.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组织与实施工作。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必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3.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多家项目结项。立项后,凡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三、资格审查
1.鼓励申报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确保申报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课题申报质量。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省教科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专家以匿名《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的论证为依据进行匿名评审。
4.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各高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5.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应了解课题管理办法及结题鉴定细则。获准立项后,申报人在课题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撰写《申报书》(附件2)、《活页》(附件3)。
2.二级学院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者符合申报条件,并严把质量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申报材料出现差错和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学院实行限额申报。二级学院需按照《2023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中的限额数,对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超过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4.科研处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我校申报数量的限额及课题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提交初评推荐的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6月5日11:00,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二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单独装订)、《活页》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单独装订),《申报汇总表》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邮箱 1375073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