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特开展第二届(2022-2023学年)九江学院“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把政治思想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坚持价值导向,正向引领。充分发挥评选的激励作用,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集体和个人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注重征求学生的意见,确保教书育人楷模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师生认可、社会认同,把师德先进评选过程当做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一次检验。
3.坚持倾斜基层、侧重一线。评选活动应向基层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1.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全校入选名额约10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2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政治坚定。
2.师德修养方面: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3.教书育人方面:热爱教学工作,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善于教学创新,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且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前茅,学生评教满意度均在90%以上。在育人方面有突出先进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在校内起到表率作用。
4.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5.心理健康,同事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7.已获评“教书育人楷模”“立德树人楷模”“师德师风标兵”的教职工,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核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资格,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的意见,真正推选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和在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
2.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会审核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资格,以投票方式选出“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审批通过。
4.在校园网对入围候选名单予以公示一周。
5.学校党委和行政发文并在教师节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严肃评审纪律,评选推荐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2.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荣获“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职工学校将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发放奖励,并通过校园网各种渠道宣讲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教书育人楷模”将聘为九江学院师德师风宣讲团讲师,参与师德师风宣讲活动。
3.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时一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装订成册)和师德师风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4.各单位请于2023年5月26日17:00前将拟推荐对象的推选材料纸质版(见附件)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一号行政楼北101室),电子版发nemo1422@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8334065
附件:2022-2023学年九江学院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材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