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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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九江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活动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7:14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崇尚劳动、崇尚创造、崇尚奋斗,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现将九江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活动月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劳动光荣 创造伟大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九江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活动月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会

1.活动安排:5月16日下午,工作总结和部署,大赛活动启动。

2.参会人员:校领导;教务处、招就处、校团委、实验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及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可不参加)、教研科科长、思政科科长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络员;创新创业学院工作人员。

(二)召开创新创业教育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20日前每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或板报,宣传学习国家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文件。通过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提高学生对创新创业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其学习的动力,争做一个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人;动员更多的学生报名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提高有效项目数量,争创大赛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思政教育科携手学生科一起组织,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九江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评、复评、终评(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大赛重点项目材料;

(2)5月22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3)5月23-26日,组织初评,产生100强;

(4)5月27-29日,初评结果100强公示;

(5)6月3-5日,组织复评,产生50强;

(6)6月6-8日,复评50强公示;

(7)6月15-20日,组织终评,产生校级金、银、铜奖;

(8)6月21-24日,金、银、铜和优秀奖公示。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教研科负责组织本学院的重点项目,并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工作。

(四)创新创业大赛主题培训会(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17日,大赛线上培训会(每个团队3人,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主持,邀请校领导讲话)

(2)5月28日,大赛现场培训会(每个团队5人,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主持)

(3)6月21-30日,省赛项目打磨和培训(前30)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携手思政教育科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入围的项目参加,并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工作。

(五)创业成功经验分享会、创客大讲堂活动(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邀请成功创业者(企业家)、创业学生和优秀校友到校进行创业经验分享(原则上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进行)。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思政教育科携手学生科一起组织,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活动方案报创新创业学院。

(六)第六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九江市项目培育赛(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6月,按照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要求组织师生参赛。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思政教育科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做好相关工作,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七)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暨项目对接会(教务处、招就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实验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6月15-20日,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暨项目对接会,邀请国赛评委、优秀校友、企业老总参加活动,推出成果展示、大赛评审、导师聘请、研讨交流、项目培训、项目对接、揭牌仪式等系列特色活动,用3-5年的时间把活动打造成为独具九江学院教育教学特色的品牌活动。

2.参展项目:2022年各二级学院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目,“互联网+”大赛省级获奖项目,2023年“互联网+”大赛50强项目。

3.具体要求:(1)各二级学院教研科通知2022年各二级学院A类学科竞赛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国家级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负责落实(凡未参展的国家级项目第一指导老师,今后列为创新创业黑名单,学校不再支持和奖励);(2)各二级学院教研科配合创新创业学院通知50强的项目(凡未参展的项目,不列为学校金银铜奖的奖励范围和省赛的推荐范围);(3)参展效果好或得到校领导、评审专家和企业肯定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八)九江学院“互联网”大赛50强培训班和一对一指导会(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6月15-20日,50强培训班和一对一指导会。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思政教育科积极配合,各50强入围项目师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现场培训会,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人员规定通知,不得缺席或者多通知人员参会。

(九)九江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活动(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10-31日,九江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5月10-31日,九江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详见《关于组织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负责,并提醒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重视。

(十)九江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签约仪式(创新创业学院、各相关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底,2023年第一批;10月20日前,2023年第二批。

(2)6月底,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和九江市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动员和论证。

2.具体要求:各相关二级学院为主体。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教育组织创新创业活动,争取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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