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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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九江学院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5:23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我校教师搭建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引领教师更新教学理念,钻研教学设计,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推动我校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组织机构

1.由校领导、教学委员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成学校竞赛组委会,具体赛事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办。

2.学校竞赛评委由相关专业的校内外专家组成,每个竞赛组聘请评委5-7人。

3.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四、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1.竞赛学科

竞赛分为文科(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科(含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两个学科类别,每个类别按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分三个小组,分别为高级职称组、中级及以下职称组、青年教师组。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如有师德失范行为,自失范行为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具备参赛资格。

(2)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兼职教师归口相应二级学院报名。要求参赛教师独立承担参赛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青年教师组”要求参赛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竞赛。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竞赛成绩由复赛成绩、决赛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两者权重分别为60%、40%。

1.初赛(2023年9月15日前)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教师全员参与,结合课堂教学竞赛相关要求,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可采取分散听课和集中比赛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选拔推荐出师德师风优良、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佳的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并做好推荐教师决赛前的培训指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可按照高级职称、中级及以下职称、青年教师三个组别,每组各推荐1名校级参赛教师(注: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竞赛)。9月15日前将《九江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参赛教师课程课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厚德楼618),电子版发至30736808@qq.com。

2.复赛(2023年10-11月)

复赛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委采取随堂听课进行评审,评委根据参赛教师课表,于第6周至第11周进入课堂听课,听课时长不少于45分钟,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学校根据专家评委评审结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超过50%的参赛教师进入决赛。

3.决赛(2023年12月)

决赛按照组别分组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形式采取集中现场教学比赛。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教师提交的课程材料及现场教学展示进行评分,得出评审意见。评委评议初步确定竞赛名次,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参赛材料要求及比赛内容注意事项见附件3)

六、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教学竞赛相关文件规定,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

七、其他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把比赛与教师教学培训结合起来,通过比赛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学院初赛形式可以多样,可自行设计、灵活掌握,但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完成。

3. 近五年学校各类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得参赛。

附件:1.九江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汇总表

2.九江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随堂听课评分表

3.九江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内容及注意事项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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