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2)。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动员更多教师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以项目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本科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模式和路径,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领先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贡献力量。
2.鼓励学校党政部门、教辅单位和研究机构等单位教师积极申报,但须按照学科专业或者研究兴趣归属到相应的二级学院;且超过两项的单位由办公室或者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好统计表统一报相关二级学院。
二、项目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和宣传,将本通知转发给本部门教师,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为项目申报、研究开展和结题验收提供条件,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有计划完成。
3.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配合学校系统管理员(后简称管理员)完成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4.通知发布后我校项目申报统一走流程,不接收个人单独走流程。各二级学院统计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
三、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即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进行项目申报,做好项目的实施过程档案。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人自愿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注册申报(http://cxhz.hep.com.cn),在“产学合作”中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4),并填写申报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按照企业要求自行掌握项目申报内容的填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文档上传至平台,由管理员负责系统审核并转企业审核。
4.申报书通过企业审核后,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附件5),协议书内容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署具学校签章。
5.项目申报负责人将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PDF格式文档上传至平台,由管理员负责系统审核并转企业审核。
6.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并分别在8月31日前(第一批)、10月15日前(第二批),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中缝装订,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厚德楼33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4)和统计汇总表(附件6)发送到272967642@qq.com。
7.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1)8月31日前,我校完成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的申报工作(第一批),教育部组织审核后,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10月15日前,我校完成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的申报工作(第二批),教育部组织审核后,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都老师,13627921570;雷老师,15180694723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附件2: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附件5: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6:2023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7:【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附件8:项目流程图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