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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供稿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5:33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3〕7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简称“赣鄱俊才·双高项目”)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

2.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省创新创业。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仍在支持期内)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或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

2.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

3.服务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

4.立足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行政部门人员按专业归口到所属学院申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无满足条件者可不推荐,推荐人员填写《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专业技术人才类)》(附件1)。请各部门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1份(登记表以及业绩支撑材料)和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8月30日下午报送至组织部人才办(行政楼北4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792-831060

组织部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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