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根据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
4.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2018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提名”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6.2018年以来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提名”及以上称号,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2019年以来,获得“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荣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二、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
2.省教育厅对符合申报条件5和6的增设名额,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9月22日16:30前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报科研处项目科。
3.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10月9日。
4.科研秘书请于2023年10月9日16:30前将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厚德楼460,《申请评审书》pdf电子版和项目汇总电子版(见附件2)发邮箱1375073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