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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人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8:39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赣科协字〔2023〕86号)(详见附件)和省科协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3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以下简称“托举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全职工作的自然科学领域优秀青年人才,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同时须在自然科学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生命科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

(2)在应用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3)在技术研发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

3.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我省重点攻坚的基础科学领域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推荐。

4.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其他子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再推荐。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1.学校推荐,学校推荐名额3名。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1名青年科技人才,无满足条件者可不推荐。

2.同行专家推荐,由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具名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推荐人选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3.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附件1)原件一式2份。

2.《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1份。每名推荐人选应有不少于2名同行知名专家(至少1名省外同行知名专家,不得为原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导师)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应明确1名省外具名推荐专家作为其培养导师。

3.有关业绩佐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各相关单位(部门)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组织部人才办(行政楼北407室),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发送至jjuzzbr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792-8311060

组织部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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