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九江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学校开始2024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总体要求。
1、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学校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人员经费、人才培养、申硕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重点支出需要。
2、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对于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在保障各项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预算。严格存量资金收回机制,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3、根据学校的发展重心和轻重缓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库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二、2024年九江学院财务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编制。财务处牵头编制收入预算,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资设处、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支出预算部分。
归口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学院、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具体项目及归口管理部门见下表:
预算代码 |
项目名称 |
归口管理部门 |
2301406 |
教务处专业、课程建设等综合专项 |
教务处 |
204206 |
实习见习经费(分配专项) |
教务处 |
204306 |
体育维持费(分配专项) |
教务处 |
5200206 |
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 |
教务处 |
5200306 |
大学生创新创业A类竞赛参赛费 |
教务处 |
204106 |
实验室维持费(分配专项) |
实验中心 |
2700606 |
大型设备维护维修专项基金 |
实验中心 |
202106 |
实验室建设经费(市财政专项、中央财政专项分列) |
实验中心 |
204207 |
学生及社团活动经费(分配专项) |
学生处 |
204806 |
就业创业专项(分配专项) |
招就处 |
202806 |
招生专项经费 |
招就处 |
203206 |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双一流) |
发规处 |
203506 |
图书购置费 |
图书馆 |
204906 |
省厅项目学校自筹经费 |
科研处 |
205706 |
科研平台及机构运行经费 |
科研处 |
205006 |
九江学院重大科研课题培育项目经费 |
科研处 |
0202306 |
教学、学生、图书馆用家具 |
资设处 |
0204520 |
大修及专项改造费用 |
资设处 |
4700420 |
水电维修、改造及管理 |
后勤处 |
|
新建基建工程 |
基建处 |
涉及人员经费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学科研奖励等)由归口管理部门向人事处申报汇总。
以上项目经费,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量不突破2023年预算数的基础上,优化分配结构、综合平衡,申报2024年经费总量,同时需明确二次分配及审定规则、开支范围,规定经费使用办法,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
2、向财务处申报的支出预算部分。
除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支出预算外,其它所有支出预算均直接报财务处。各学院、部门在2023年支出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原则及总体要求进行编制。填列《2024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件)并直接报财务处。
(三)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项目支出要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工作,以目标为导向。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根据项目内容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与绩效目标编制、执行进度、绩效评价等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的项目削减或取消预算。
(四)资设处负责统计已招标完成、2024年度需付款的工程、采购项目支出的分类汇总表。
三、其它说明。
以上需报归口管理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各学院、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财务处汇总.
以上需报财务处的,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财务处汇总。联系人:张玲、熊立波,联系电话8311072、8310190。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389486941@qq.com。
附件:《2024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