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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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九江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6:15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学校决定举行九江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现场授课展示、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注意:已获得前三届大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

三、组别设置

大赛设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课程思政组和产教融合组(课程思政和产教融合不分职称)5个小组,其中产教融合组相关比赛事宜另行通知。

四、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赛评审内容为现场授课展示和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根据复赛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不超过报名总数50%的参赛教师(团队)进入决赛,决赛评审内容为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和专家提问交流。进入决赛评审阶段的选手,依据复赛评审(60分)与决赛评审(40分)成绩的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

(一)复赛

复赛将根据参赛教师20分钟的现场授课展示和提交的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1),复赛满分为60分,其中现场授课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成绩占20分。

(二)决赛

决赛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10分钟的提问交流。满分为40分。

(三)计分方式

评委评分实行实名制,现场授课展示、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三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总得分。

五、奖项设置

按照参赛选手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相应奖项。

六、大赛安排

(一)参赛材料要求

1.申报书

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3。

3.现场教学展示相关材料

现场教学展示为参赛教师节选参赛课程中的20分钟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授课;与现场教学展示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现场教学展示对应的教案(参赛课程中1个完整学时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参赛材料提交、复赛及决赛

参赛材料提交、复赛及决赛等具体安排将根据省赛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15879259310、张老师13979209345/8312729

附件:

1.九江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2.九江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

3.九江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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