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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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23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集聚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做好导师与二级学院的结对帮扶工作,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选聘一批创新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我校教师、校友和校外学者、企业家、投资人进行遴选,选聘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导师。

二、选聘条件

1. 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人才培养事业;

2. 具有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3. 熟悉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经历,或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的能力、资源。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优先选聘:

校内导师:

(1)近三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近三年来,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3)近三年来,指导大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获校级奖励或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具有创新创业类、技术服务类等资格证书;具有法律、财务、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相关经验或工作经历;

(5)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等机构已聘创业导师。

校外导师: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专家;

(2)投资、融资、法律、专利、财务、管理咨询机构的专家;

(3)创新创业经验丰富的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

(4)具有企业管理和创业经验的校友。

(5)曾担任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的评委。

三、选聘程序

1. 推荐。采用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推荐形式,要结合本单位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按照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原则,积极推荐校内外导师填写相关推荐表,所在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聘任。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大学科技园协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处组织评审产生聘任名单,并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任证书。

四、相关职责

1. 校内导师根据自身特长和优势,通过讲座沙龙、项目指导、大赛辅导、论证评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 校外导师为我校师生提供大赛评审和辅导、师资培训、校外实训、企业见习锻炼等机会,并加以指导,提升我校师生创新创业能力。

五、材料报送

1. 申报人需填写《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

2. 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认真审核推荐资料,请2025年3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xcyxy@jju.edu.cn或390202154@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董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33966,0792-8313796,0792-8311047


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九江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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