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5月29日,在全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上,校党委书记郑翔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
严以用权,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被赋予的配置资源的力量和管理社会的责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人,人民把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再由多数代表的意志授予各级各部门的国家机关。于是领导干部才成了国家权力的具体操作者。也就是说,权力是社会公器,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这与我党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基于对我们的信任而赋予的。严以用权就是领导干部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严以用权,就要对权力心存敬畏。权力就是支配力,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非对称性。所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邓小平同志曾告诫领导干部:“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只有敬畏权力,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才能心有所止,行不逾规,不越轨不出界,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明代方孝孺认为:“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胆子太大,无所畏惧,肆意妄为,是迟早会出事的。
严以用权,必须要有制度保障。严以用权靠自觉、靠宣传、靠教育都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政策、制度支撑、落实约束权力之责才管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严以用权必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同时,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严以用权,必须勤政廉政。权力是治理国家的重器。勤政廉政是严以用权的本质要求,所谓勤政,就是依法行使权力,有效使用权力,努力干事业,积极认真、尽职尽责,以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勤奋工作,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廉政,顾名思义,是指清廉为官,廉洁从政,不贪不腐。领导干部既要勤政又要廉政,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易坏事。有些领导干部不是严以用权,而是把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进而不择手段地追逐权力,捞取私利,最终经不起权力的考验而滑向罪恶的深渊。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领导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
严以用权,必须要敢于担当。严以用权、敢于担当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庄严地提出“三个责任”: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都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大担当。党员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肩负重担,身负重权,严以用权,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是职责所在,也是立身之本。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在勇于担当中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使权力行使符合规则,符合制度。切记:公权不私,谋私即盗。有权也不能太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