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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学生前往瑞昌市拘留所(看守所)见习教学

作者:政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陈杰/文/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11:13浏览次数:

  6月5日下午,政法学院A1211班全体同学在的政法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老师的带领下前往瑞昌市看守所见习教学,瑞昌市公安局码头镇派出所程华维教导员(现在政法学院挂职任教)全程对见习教学活动进行了实务讲解,政法学院副院长曹钟安前往指导。

 

 

 

  到瑞昌市拘留所后,程教导员首先对同学们讲解了此次见习教学活动的教学及警示意义,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和见习教学活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随后,同学们在程教导员和拘留所其他干警带领下首先到拘留所见习教学。程警官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拘留所的法律定位、机构设置及部分设施的功能定位,同学们仔细聆听,还不时记着笔记,对理论教学中未涉及的实务问题和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不时地向程警官与其他干警请教,程警官和干警们都耐心地给予讲解和解答。

 

 

  来到拘留所宣教室,看到部分被拘留人正在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同学们精神上很受触动,对法律的敬畏感油然而生,更加加深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名言的理解和感悟。拘留所见习教学结束后,程教导员对同学们做了“守住法律的底线”的教学总结,要求同学们做事做人时刻不忘法律的底线,树立法律底线思维,在学好法律的同时,要用好法、守好法。

 

 

  随后,程警官带领同学们到看守所见习教学。程警官结合《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实行)》等法律规范为同学们详尽地介绍了看守所的法律地位、办案纪律、办案流程等同学们关心的问题,同学们认真聆听讲解,不时就疑惑的问题向程警官请教交流。整个见习过程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实行)》等法律规范的理解,高墙内外的森严戒备更使同学们心存敬畏、警醒。

 

 

  看守所见习教学结束后,程教导员带领同学们来到瑞昌市公安局警员训练宣教基地见习教学。程教导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部分优秀公安干警的先进事迹,并就全国优秀公安民警、全国五一劳动模范、瑞昌市肇城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的先进感人事迹做了重点介绍,一线公安干警们的正能量使同学们听后备受鼓舞,对在辛勤工作在公安一线的公安干警多了一份认同、理解与敬佩。

 

 

   随后,程教导员带领同学们来到宣教室聆听了在瑞昌市看守所在押服刑犯周某的服刑忏悔发言,周某作为累犯,前后服刑合计已超过二十年,二十多年的服刑使周某深刻的意识到自我对法律无知的懊悔和对法律神圣的敬畏以及自我重生的企盼,同学们听后更是感叹不已,纷纷感受到法律无限的神圣及自由的可贵。

 

 

  见习最后,同学们还仔细聆听了瑞昌市看守所李教导员所做的“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报告。整个见习教学,日程紧凑,内容丰富,不仅使同学们增长了见识,深化了对理论教学的理解和认识,更使同学们更加牢固的树立了“法律底线思维”,使同学们在接受专业教学的同时,更受到了一次良好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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