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一门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必修课程。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总结广大教师近几年来的实验教学经验,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的措施,规范实验教学的方法与程序,提高实验教学的实效,政法学院于2015年10月7日下午在主校区文理实验楼举办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验教学经验交流会,政法学院、学生处等部门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教师和政法学院实验中心的教师共20余人参加了交流会,会议由政法学院副院长曹钟安主持。

经验交流会上,詹建志院长对广大教师的实验教学经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设性意见。肖莉、黄国红、邵悦三位老师分别就《心理访谈或咨询案例分析》、《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和《心理测评》作了专题经验交流报告。

2011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明确要求:①课程要充分发挥师生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开展课堂互动活动,避免单向的理论灌输和知识传授。②课程要采用理论与体验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如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心理测试、团体训练、情境表演、角色扮演、体验活动等。③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利用相关的图书资料、影视资料、心理测评工具等丰富教学手段。

近几年来,政法学院心理教研室全体教师在不断探索该门课程的课堂教育教学模式的同时,也一直在积极探索该门课程的实验教学模式。各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课时数由2013-2014学年的2学时增加至目前的6学时(浔东校区除外);实验教学的内容不断丰富,由最初的单一的“心理测评”项目逐渐增加到“心理测评”、“大型心理访谈或咨询案例分析”、“心理音乐感悟”、“心理放松训练”、“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等多样化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