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关于实施200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9]12号)计划安排,打造一批教学理念领先,教学内容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课程,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接轨,具有一定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发挥优质双语教学课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我校双语教学水平。同时,也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奠定基础。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应具有以下条件:
1.该课程已列入我校专业培养方案,且采用双语教学开课一年(含一年)以上,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或有国外学习的经历,或聘请有外籍教师承担了该课程教学。
3.所授课程的主讲教师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在相同条件下,拥有课程组(或教学团队)的双语课程可以优先申报、优先进入。
4.拥有课程网站(网络教学环境),能通过课程网站的方式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网络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九江学院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经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初评同意后,各二级学院报送“九江学院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九江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文字稿(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负责人进行答辩)。
4、对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的课程,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2009年10月28~30日期间,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改教研科(联系电话:8311017),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yj168@126.com。
四、立项数量
2009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立项数量为4个。
五、项目管理
课程被确定为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后,学校将给予相应建设经费。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采取课程负责人制,各门课程必须能够通过九江学院校园网向校内外开放,同时课题组协助进行网络教学资源的定期维护与更新。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由教务处、信息中心和外国语学院共同负责日常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双语教学工作的学院则需要认真制订开展双语教学工作计划,努力为实施双语教学创造和提供相关条件,为促进我校双语教学水平的提高而努力。
附件1:09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2:九江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