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留创办字〔2023〕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教职工,请在3月18日前按申报材料清单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送至行政楼北101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1770
电子邮箱:497208158@qq.com
人事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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