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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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6:53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关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该项目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在学院的公共信息平台发布项目选派信息。

二、4月10日-4月23日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请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须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四、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邀请函中邀请开始的时间应在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申请人联系邀请函时,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更新公布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csc.edu.cn/article/2472)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关于邀请函的其他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项目专栏。

五、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六、推荐部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楼402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31381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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