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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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6:32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关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23年国 家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及附件等有关材料已在专栏中发布。请各单位做好该项目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在学院或部门的公共信息平台发布项目选派信息。

二、申请人请在项目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从 3 月10日起,申请人请于3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须按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 按照《202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须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3 年 6 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3 年 7月; 同时, 入学时间均不晚于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 于 邀 请 函 的 其 它 具 体 要 求 请 认 真 查 阅 项 目 专 栏。

五、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我校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楼402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31381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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