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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9:18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九院字〔2022〕147 号),为加强一流课程建设过程管理,进一步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同时为申报省级一流课程提前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验收范围

1.参加验收评审的课程:

2021年立项的校级五类一流课程、2022年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课程和线上课程(名单见附件1)。

2.参加中期检查评审的课程:

2022年立项的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名单见附件2)。

3.建设期内已获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的,不在此次检查及验收范围内。

二、评审方式与材料提交

(一)评审方式

此次五类一流课程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采用网报网评方式。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各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九江学院一流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3)或《九江学院一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纸质盖章版材料一份(包括除视频以外的附件材料)至老行政楼508室。

2.网上填报:各课程负责人于7月5日前,登录学校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在线填报评审材料,用于校内外专家网评。详见《网报操作指南》(附件6)。

三、评审及反馈

1.7月上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2.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其中,优秀课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一流课程认定,不合格课程需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1年,因整改而延长的建设期不计算相应绩效点。

3.评审结束后,教务处将评审意见反馈至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需参考评审意见对课程进行整改或完善。

四、其他事项

无故未按要求参加此次中期检查或验收的课程,将撤销立项,撤回建设经费,并不予计算年度一流课程建设期绩效点。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附件1: 参加验收课程名单

附件2: 参加中期检查课程名单

附件3: 九江学院一流课程验收申报书(共五类)

附件4: 九江学院一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共三类)

附件5: 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附件6:网报操作指南

附件7:混合式课程学生在线学习数据截图指南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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