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处置管理,根据《九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具体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交报废申请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具体见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表(在资设处相关下载里);
2.未达使用年限,但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改造利用的资产;
3.未达使用年限,因事故或其他原因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较高的资产;
4.未达使用年限,因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等原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资产。
5.因学校资源整合,跨校区搬迁金额接近新购置的资产金额或搬迁重新拆装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
二、资产报废流程
1.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申报表》或在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中申报,其中单台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须填写《九江学院大型设备报废鉴定报告》;
2.如实填写需要报废的资产明细,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只需要交一份),并将电子稿发到845129208@qq.com。独立核算部门的报废资产需先提交企业财务审核后,再提交给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技术人员对提交的《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申报表》进行现场勘察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会议通过后,将统一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二级学院在6月1日之前将固定资产报废清单明细,按照以上程序完成后提交我处。
联系电话:8311092,徐老师。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